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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坏了拿鸡蛋乱砸会怎么样(阳台扔一个鸡蛋下去,你可能犯了故意杀人罪)

2019年的平安夜,没有给每个人都带来平安。

平安夜当晚20点20分许,一个看上去不错的时辰,重庆一名男子跳楼自杀,砸中路过的两名少女。

15岁和17岁.

三人均死亡。

花儿一样的女孩,正准备艺考,五彩斑斓的人生刚刚开始,就戛然而止。

根据法律规定,若该男子没死,就要以过失杀人罪追究刑责。可他死了,后续大概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6月,四川眉山,一男子跳楼砸中在小区散步的一对祖孙,三人均死亡。12月初,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跳楼男子的父母被判向被砸祖孙家人赔偿150余万元。

重庆的案件结局想来也差不多。

每一个新闻都会渐渐从公众的视野淡去,但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伤痛终生也无法磨灭,重庆被砸的17岁女孩是家中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也在十来岁的时候离世,朱斯和提提亚无法想象,此事对这个家庭是怎样的冲击。

高空坠人和高空抛物一样,都并非天降横祸,而是人造之祸,既然是人祸,就不能仅仅围观,也应该思考应对之策。

2019年11月29日,一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蒋某因家庭矛盾,为发泄不满,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品从14楼高处扔下,部分物品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砸坏该道路上停放的三辆机动车。

法院认为,蒋某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行为已对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不宜适用缓刑。

因此,被告人蒋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得好啊!!!

阳台扔一个鸡蛋下去,你可能犯了故意杀人罪

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高空抛物案件司法解释之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这个司法解释有多么重要,让提提亚来分析分析。

先看高空抛物有多严重?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据测算,一枚50克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头顶砸出个肿包;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阳台扔一个鸡蛋下去,你可能犯了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如果你从18楼扔下一个鸡蛋,就可能会砸死一个人,如果你不是故意扔的,那就是过失杀人罪,如果你是故意扔的,那就是故意杀人罪。

妥妥地吃牢饭!

但是在司法解释出台以前,别说扔一个鸡蛋,就是扔一筐鸡蛋下来,也找不到条款来治。

看一下这两个案例:

(一)

2015年6月3日,贵州遵义红花岗区法院通报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一位在遵义打工的男子,2013年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中头部身亡):法院判决可能丢砖头的全楼46户住户平均承担补偿责任,每户被判赔三千元,物管公司同样担责。

(二)

2014年11月20日,出生46天的女婴小欣怡在武汉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房楼下南侧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小欣怡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欣怡残疾程度目前评定为七级残疾。法院依法认定小欣怡获赔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9.5万元。

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每套住房业主应补偿小欣怡4079元。因此,73名拥有涉案楼栋中一套住房的业主分别按此标准赔偿,持有两套住房的两名被告分别补偿8159元,持有3套住房的两名被告则应赔偿1.2万多元。

业主集体上诉,但二审维持。

以往,对找不到责任人的高空抛物伤人案件,一般采取“全楼担责”的方式来赔偿,为了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但这种处理方式是让肇事者偷着乐,无辜者受牵连,显然是不能让大家满意的,而且后续执行也非常艰难。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那么,能找到责任人的又如何呢?还是两个案例:

(一)

2019年7月2日下午,贵阳中铁国际城有一女子遭受高空抛物,一个灭火器从高楼上面砸下,直接砸向女子的头部,导致女子抢救无效死亡,这名女子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其中一个孩子刚刚结束高考。

肇事者很快被找到,是7楼一个十岁的男孩。其父母第一时间表示自己没钱,无法赔偿。

(二)

电脑坏了拿鸡蛋乱砸会怎么样(阳台扔一个鸡蛋下去,你可能犯了故意杀人罪)

2018年3月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东莞塘厦镇,3个月大的凡凡,正被姥姥背着在小区楼下散步。之后,两人在回家途中,熟睡的凡凡却突然被高空抛下的一个苹果砸中。随后被送医诊治后,被确诊为重伤二级,并且需要终身护理。

事发之后,警方通过DNA比对,最终锁定了高空抛物的肇事者,是在24层的一个11岁的女孩小星。据了解,当时小星一个人在家,因为发现苹果被狗咬烂,所以便想捡起来丢在阳台上给狗吃了,但是却用力过猛,直接穿过护栏丢了出去,结果便砸中了凡凡。

事后,凡凡父母将肇事者小星及其父母,小区开发商及物业一并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

被告方则坚称不是高空抛物。

这是迄今以来索赔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可以看到,实际情况中,高空抛物的责任人大部分是孩童,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刑责,而家庭若无财产,即便索赔,赔偿也很难要到。

也就是说,一旦被高空抛物所伤,那就真的是天降横祸,伤身殒命之余,还要面对漫长的诉讼索赔,最后结果还往往不能如人愿。

公道何在?

高空抛物司法解释的出台,这口憋着的闷气至少能呼出一半。

再敢乱扔,监狱大门就向你敞开!

当然,刑法是治理社会的最后手段,关键还是要教育好高层居民,尤其是各类熊孩子、或精神病患,小区加强物业管理,做到对高空抛物零容忍,不能等到真的伤了人再来治理。

而针对高空抛物者抱着别人发现不了的侥幸心理,现在有不少小区装上了“天眼”,摄像头向上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第一时间发现责任人。

这些小区物业算是走在了前面,因为正在审议修订的民法典就有关于高空抛物的内容,目前的审议稿中有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这也就是明确了物业会成为高空抛物的责任人,那么,防范于未然,自然更是物业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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