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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设计电脑索赔密码(公司电脑网络信息资源管理规定)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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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网络信息资源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计算机信息资源管理,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和保护计算机及其所载资料免受不正当之使用而损坏,严防公司信息资源非法拷贝和泄露以及任何侵权违法之行为.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所有员工。

3.0参考文件

4.0定义

本规定所指计算机信息资源包括:

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和相关联的网络设备。

2)公司现阶段正在使用和未来将要投入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OCA、NotesE-mail,等系统。

3)以电子的形式为载体,所表现的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设计、工艺、品质、成本/原价、软件程序、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人事等有商业秘密的信息。

5.0责职:IT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

各员工:对电脑和网络的使用

6.0程序

6.1.1公司内所有电子计算机的用途只限于公务性质,禁止一切私人性质的用途。

6.1.2所有计算机统一由IT维护和调配,除IT课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6.1.3所有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必须由IT人员负责,未经IT许可,员工不得自行安装和删除任何软件于公司的电子计算机上(该软件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员工所编辑的文本文件除外),如需安装与本身工作有关的应用软件,由相关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和IT课负责人同意后,由IT或授权申请部门进行安装,所有安装及使用于公司电子计算机上的软件必须有合法版权,严禁安装及使用任何来源不明之软件。

6.1.4员工应经常检查本人所使用的电子计算机,若发现电脑病毒或有任何不寻常的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向公司IT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1.5为保护电子计算机免受盗用,应对电子计算机施以密码保护(包括开机密码、网络登录密码、屏保密码),完成工作离开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

6.1.6为防止未经授权的人阅读及删改重要或机密电子文档资料,应在该文档加上密码。

使用密码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密码不宜过分简单。

●定期更换密码。

●密码不可外泄,并应小心保管。

●不可为工作方便将密码记载在工作台上。

6.1.7为避免软件和电子档案因意外(如硬盘损坏等)而损毁或被删除,员工应确保有适当的备份。对重要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及时拷贝到IT所指定的文件服务器上进行备份。对一些机密的电子文档,应制作备份软盘并小心保存,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备份用的软盘由公司统一提供;

6.1.8为减少病毒的传播、防范盗版软件的安装及公司电子文档的非法拷贝,未经IT负责人同意任何员工不得使用CD-ROMDrive,CD-R,外接硬盘等大容量存储设备。

6..19如因工作需要,须携带公司的电子文档、电子计算机或相关设备离开公司,应先得到上司和IT负责人书面批准,以便给门岗的保安人员查阅。

6.1.10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要求计算机使用人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下班离开公司后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IT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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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拆卸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6.2电子文档的安全与备份

6.2.1公司的任何电子文档均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尤其一些机密的电子文档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它的泄漏与破坏将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任何人蓄意破坏或未经IT负责人许可私自拷贝电子文档它用均视为违法,若发现违章者必严惩,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制电子文档或制作CD,当事人须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IT负责人批准方可执行。

6.2.2下列各担当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负责各电子文档的备份和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各电子文档的管理担当

●负责网络用户的电子文档和Notes数据库的备份与安全:网络工程师

●负责OCA相关数据的备份和安全:OCA技术工程师

●负责考勤与工资管理、电子报关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备份和安全:各系统管理人员

6.2.3CAD和Firmware电子文档的管理与安全由制造课、资材课担当负责,该文档的接收与发放必须严格地按照制造课、资材课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做好发放历史记录,以上部门必须和接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签定相关保密协议,并获得对方认可后方可发放。

6.3Internet、电子邮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6.3.1公司电子邮件系统(即Notes系统,以下简称“E-Mail系统”)是为便于员工与其业务伙伴之间传递信息及便函而设计的。任何电脑系统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因此需注意E-Mail系统不适宜传递敏感性资料,如人事令和其它类似信息,此类信息以备忘录或个人谈话方式交流更为适合。E-Mail系统属公司财产,只限于公司业务使用。本系统禁止为达员工个人目的或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而使用。系统中所有的数据及信息均属公司所有,并依其内容可能留作公司档案,因此必须遵守部门资料保留时间表(参见下面关于“E-Mail的保留”部分)

此外,为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各部门主管在必要时有权查看其下属员工的E-Mail内容。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截取、偷看、记录、阅读、更改或接收他人的邮件。滥用者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往公司集团外部的邮件(如Internet)经高级管理层授权,Notes管理员可以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对邮件进行截取或检查。各部门负责其所在部门执行和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IT人员履行其职责。

6.3.2Internet的使用与申请

Internet是公司为了便于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流而设的,因此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个人提出申请并注明要求访问的网站或业务范围,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批准,IT课方可开通。IT经管理部长同意有权监视Internet用户所访问的内容,若发现所访问的内容与本身业务无关,轻者给予警告,重者取消其访问Internet资格,若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文者责任自负。

6.3.3禁止行为

基金申请、政治消息、牢骚抱怨等诸如此类的信息是禁止使用和传递的,严禁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传递有关公司秘密,如:人事、技术、成本等情报信息。禁止使用交换文档的软件。禁止使用msn、QQ等。

6.3.4E-Mail的保留

Notes系统中的历史邮件长期不删除将会占用邮件服务器的磁盘空间和影响E-Mail的读取速度,因而应当定期删除。原则上E-Mail文档只保留180天。有超过180天的邮件,用户将会收到一封来自Notes系统管理员、内容为提醒删除历史邮件的确认函,在收到E-Mail后用户应及时将自己的重要邮件保存在本地硬盘上以备将来查询,如果是特别重要的请打印保留,并且要及时回复系统管理员确认180天前的邮件可以删除。若系统管理员在15天内没有收到用户的反馈,默认该用户对所提醒内容确认,系统管理员有权删除规定期限前的邮件。

6.3.5E-Mail的使用

6.3.5.1发送邮件

?发送大于500K的附件必须进行压缩;

?发送大于3兆的邮件可能会影响到整个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用户发送时需按以下规定操作,因大邮件造成系统堵塞,系统管理员可以予以删除,但要通知用户。

?发送大于3兆的邮件要设置优先级为低发送。低优先级的邮件会在当日22:00到次日08:30发送。

?可以分成几个邮件进行发送的,要拆分成几个小于3兆的文件;

?大于15兆的邮件是不允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系统管理员可以不通知用户而删除邮件。

6.3.5.2用户必须仔细检查收件人、抄送人和密送人的邮件地址是否正确不能出现形如如下的地址,

,即用户名为空,以免影响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6.3.5.3用户要定期执行备份邮箱、删除电子邮件和压缩邮箱的操作

6.3.5.4用户标志符

用户应定期更改用户口令,以保证系统的安全。用户不应让其他任何人知道自己的口令。

6.3.6申请新用户帐号

员工申请新的用户帐号,按以下工作程序处理:

6.3.6.1员工申请电子邮件用户时,应首先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提交IT负责人批准。接替离职人员的新用户申请,必须由IT负责人确认原离职人员的用户帐号已被删除;

6.3.6.2Notes管理员建好用户帐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向新用户发送测试邮件并立即通知用户;测试邮件中要附有本“电子邮件系统分册”。

6.3.6.3用户初次打开自己的邮箱后,应仔细阅读“电子邮件系统分册”,修改初始密码,发送邮件给Notes管理员确认正常后即可投入使用。

6.3.6.4用户名命名原则是为了清楚表示发件人与收件人的身份,除非为了特定的目的,否则特殊的用户名将不允许使用(如Administrator、Manager)

6.3.6.5用户名不得与一些国际著名人士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重复或类似,IT有权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整而不负担任何责任。

公司员工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电子信箱地址命名原则为:

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情况,IT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更改,并将更改结果通知申请人。

6.4员工请假、休假、调职及离职

6.4.1员工请假、休假

员工需要请假、休假,其主管领导确认在其休假期间有可能访问其与工作有关的E-Mail,该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应主动将电子邮件密码交其上级,以备工作所需.

6.4.2员工工作调动

6.4.2.1本厂范围内跨部门调动

员工在本厂范围内跨部门工作调动时,电子邮件应按如下步骤处理:

a)调出员工所属部门,要通知IT课,暂停调动人员邮箱的使用;

b)调出员工所属部门在安排工作交接时应检查调出人员的邮箱,把有必要保留的邮件资料转移到接替人的邮箱内或主管上级的邮箱内,其余全部删除

c)交接完毕后,由调出员工所属部门通知IT负责人,恢复该调动人员邮箱的使用。

6.4.2.2员工离职

接到员工离职通知后,离职人员的主管上级要立即通知IT停止该员工邮箱的使用,并负责检查离职人员的邮箱,把有必要保留的邮件资料转移到接替人的邮箱内或主管上级的邮箱内,其余全部删除;

a)若接替工作的人员暂未到任,可将邮箱资料转移到其主管上级的邮箱内或请NOTES管理员将其邮箱文件保存,待接替人员到任后再行转移;

b)上述工作完成后,离职人员的主管上级应立即通知IT删除离职人员的电子邮件帐号和邮箱文件;

c)员工离职后对公司的电子邮件系统中的资料不再有任何权利。

6.5用户许可

每个电子邮件用户必须拥有合法的使用许可(License),如果没有使用许可(License),新用户将不会被批准。

6.6处罚

滥用E-Mail者将根据公司的人事规章制度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可能被解雇。另外,违反本规定或滥用E-Mail者也可能会被起诉。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可以访问本公司E-Mail系统的用户。任何用户若违反本规定,将被从E-Mail系统中清除。另外,还将依法进行索赔。

7.0记录

8.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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