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监管者怎么样(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工作思考)
内容摘要:网络金融时代,我国的金融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既能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又由于无纸化交易,服务方便、快捷、高效,经营成本低等特点为社会活动带来了很多的便利,网络金融时代的到来催生了业务终端办理、网络业务办理等新生事务。但也因其虚拟性、复杂性、跨区域性等特点,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洗钱犯罪乘上了网络金融时代的东风,一定程度上变得更为隐蔽和不易识别,反洗钱工作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本文将通过深入分析网络金融时代洗钱犯罪的变化,剖析成因总结特性,探讨网络金融时代的反洗钱提升措施。
关键字: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应对措施
一、网络洗钱犯罪的主要流程和手段
洗钱是非法资金合法化的过程,主要是利用各种手段,隐瞒、掩盖犯罪所得的主要来源和性质,使之成为合法收入。主要由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实施。一个典型的洗钱过程包括放置、离析和归并三个阶段。放置阶段,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金融机构;离析阶段,通过多环节的复杂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掩盖其非法性;归并阶段,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面目得以使用。这三个阶段均离不开现代金融体系。而在大量的网络金融数据中如何精准提炼洗钱数据,研判资金性质,分析洗钱案例,是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围绕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来说可谓意义重大。
除了利用商业银行网络服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系统转移资金外,网络金融平台常见的洗钱手法为以下几种,一是投资人或借款人利用网络金融平台的洗钱优势和反洗钱监管漏洞,通过在平台上进行投融资来洗白资金,使其合法化。投资者可以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同时注册多个账号进行资金往来操作,操作方式简便快捷,多轮操作后即可“洗白”。二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借助平台身份进行洗钱,在平台上设置虚假投资项目或借款人,设置高收益率,从而骗取投资者的投资。当资金聚集到一定的规模难以支付收益时,就会宣布破产或关停。
二、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在网络金融时代,除了传统金融业务模式下的常见问题,反洗钱工作还面临以下新问题:
(一)反洗钱监管措施滞后,网络洗钱交易便捷,证据收集难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的必然趋势,但却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因网络金融商品丰富多样,且更新速度极快,而法律规章的拟定、颁布和实施均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相对于支付和金融的创新,监管的滞后一定程度上也使网络结算方式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了洗钱的“乐土”。而一旦出现网络金融洗钱案件,反洗钱网络证据的收集也有较大难度。网络证据是指在计算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记录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浏览记录或生成的凭据记录,与传统洗钱案件相比,收集工作需要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侦查人员,另一方面,网络洗钱留下的电子数据较不易调出且容易销毁。随着司法程序要求的日益严格,对证据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证据上的瑕疵使罪犯分子更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二)网络金融业务客户身份难以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难以排查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主要围绕三大核心制度,即一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二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三是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就是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客户信息。客户身份的准确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实现从虚拟空间识别向现实案件追踪的关键节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网络金融业务无需面对面办理,有些业务无需客户本人办理,所以在办理需要身份认证的业务时,洗钱犯罪分子通常利用他人的证件信息或者填写虚假信息,以此逃避金融机构常规审查和侦察机关的调查。近几年人脸识别的普及虽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网络金融业务的漏洞,但仍无法覆盖所有风险点。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购买目前大量采用无纸化方式,客户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可直接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交易链条均在网络上完成,资金转账快速简易,洗钱犯罪分子能够便捷的分割大笔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把大额交易切割成小额交易,通过多家银行存管等方式进行资金划转来混淆监管者的视线。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客户身份识别依靠电脑硬件和网络,对资金的监控依靠系统,分析依靠人工,客户身份识别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大额和可疑交易排查犹如大海捞针,大大增加了对洗钱犯罪的监查难度。
(三)金融机构内控建设有待加强,反洗钱系统功能不全
建设一套高质量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夯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各环节基础工作,不仅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信誉和金融稳定,而且也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但当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方面仍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一是基层人员反洗钱风险意识较为淡薄,由于金融市场竞争已趋激烈,银行基层员工忙于日常具体业务,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反洗钱规章制度的学习,甚至为了争取更多的储户和存款,或多或少地放宽了开户条件,忽视了资金性质及来源的审核;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够深入,较多的停留在对国家反洗钱法规的简单分解和转化,没有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流程。这使得反洗钱工作制度无法完全执行到位,反洗钱制度体系所发挥的作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反洗钱系统功能有待健全。据调查,大部分金融机构虽已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系统,但数据的采集、筛选、研判仍然停留在系统生硬的数据提取和人工经验判断上。这就导致一方面因为大额和可疑交易依赖于反洗钱系统的自动提取,所以较为死板,常常重复提取一些正常客户的正常资金往来,在正常交易的研判方面耗费了大部分精力。另一方面,异常交易的人工研判存在较大程度上的主观性和经验性,往往只依据资金用途的字面意思研判资金性质,显然不够科学,不够严谨。但目前的反洗钱监管系统设计确实较难取得创新性的进展。总体而言,受到各方面现有条件的限制,洗钱信息识别、披露的专业化程度和效率较低。
三、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工作对策思考
针对上述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面临的新问题,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从而实现反洗钱工作质的提高。
(一)加强金融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系统
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自身反洗钱各方面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查冻扣客户的司法配合制度、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等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现有的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专家授课、观摩反洗钱案例等手段,提高业务办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普通员工的反洗钱认识和反洗钱工作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洗钱风险。
另一方面不断升级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针对网络金融业务的非现场性和其他特性,将网络金融业务的数据监测作为反洗钱监测系统开发的核心之一,强化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各项功能,内与金融机构的内部各条线的业务办理系统对接,随时获取本机构客户信息和各项业务数据,外可与外部监管数据仓对接,在强大的数据池里调取数据,提高信息融合水平,建立目标客户风险与特征要素的匹配模型。既可分析该客户在同一机构的资金活动(垂直分析),又可分析其在不同机构、不同行业的资金活动(平行分析),通过调用比对分析,挖掘可疑交易线索,实现有效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应从观念、制度、人员、系统技术等各方面构建金融机构自身坚强的反洗钱壁垒战线。
(二)加强数据仓库建设,搭建并完善反洗钱的信息共享查询体系
因为大部分洗钱犯罪活动,往往不止涉及一个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不止涉及一个领域,而且洗钱罪犯也往往有过案底,如果能够在提取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基础上,丰富信息来源,搭建涵盖公安、税务、工商、证券、海关、银行、保险公司等多个领域的身份信息共享池,扩大客户身份信息识别覆盖面,建立监管大数据系统,将历史数据与现时数据相衔接,一定能使反洗钱监管和分析手段更加丰富,分析结果更加准确。同理,也可构建金融机构之间共享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体系。通过金融机构之间必要的信息共享,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变动情况,构建一体化的可疑交易、大额交易监测报告体系,有了这样的信息共享支撑,客户身份信息识别和大额可疑交易研判将更加精准。
(三)健全法律和监管机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
目前,我国反洗钱工作已由“规则为本”转向“风险为本”,并且建立起以反洗钱法为核心,以相关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主体,多层次、多领域的反洗钱法律体系。但在飞速发展的网络金融时代,无论是在监管层面还是在执行层面,都要不断加以完善,洗钱犯罪方法和手段不断翻新,配套监管和监测方法的完善和修订要日新月异,才能使反洗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四、结语
近年来,国际反洗钱形式日益严峻,国内反洗钱形势也不容乐观,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成为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想要立足合规,致力发展,在严峻的反洗钱形势下,在日趋严格的反洗钱监管下求得长足发展,必须要以底线思维防范风险挑战,更应从大局角度来重新审视反洗钱工作,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从自身建设做起,推动构建反洗钱工作更加全面深入的网络监测体系,推进反洗钱工作不断发展。(文/叶巧梅)